Wednesday, September 28, 2011

黄培根中交通罚单事件


警民合作?警方需要多多反省
行动党砂州宣传秘书兼柏拉旺区州议员黄培根昨早9时许接获民众投诉,指警方在中央市场贩卖季节性水果处胡乱向民众开罚单。所以他驱车前往实地了解情况,以便可以给予适当的协助。当抵达该处时他看到一名警员正在努力的开罚单,原本想上前了解状况,怎知在还来不及开口的短短1分钟时间内就被开了罚单。让他体验警方的霸道和威风。让他不明白的是身为警员,那个开罚单的警员根本就不认得州议员的车牌。
警员态度恶劣
当黄培根州议员质问那名警员为何在还没有了解情况和警告车主的情形下就立即开罚单时,他竟然没有回应黄培根州议员的问题。当黄培根向那位表明本身是人民代议士,到此是要了解情况。并且,表示将向其上司投诉警察向民众开罚单的恶劣态度。那个警员听后不但没有收敛那嚣张的态度,反而挑战黄培根州议员,丢下一句“你打给我上司吧!”过后就匆匆离开。警员这种无理,野蛮的执法态度无法令人接受,身为人民代议士都可以收到如此目中无人的对待,更何况是普通的平民老百姓。黄培根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人民的痛,以及对警察的反感。一直以来人民对于警方办事态度的指责是有根据和有理由的。
面对这种无理的对待,他随即致电给警区主任和交通主任投诉他们同僚的办事态度。在通话后那个没有礼貌的警员带了2名同事前来,一个比他级别较高的警察说请您移动你的车子。黄培根问他为什么你的下属刚才在没有问清楚情况下就开罚单,黄培根州议员问他那个罚单要怎样处理。那个说佐说 “YB 你没问题啦!去警察总部就撤销了。
胡乱泊车是违法的行为,行动党向来都不鼓励民众违法泊车。况且,作为人民代议士,黄培根可以免费使用多层停车场的便利,根本就不需要违法泊车。他将车停在该处是要亲身体验,警方是如何蛮横无理的向民众开罚单。
亲身体验人民的苦
黄培根说如果他违法,也应该一视同仁接受惩罚。他将这事件公布,不是因为他不要还那150令吉的罚款。更何况警方已经答应会撤销罚单。我们应该以大方向来看待类似的案例,警方公然胡乱开罚单的事件如果没有得到制止,日后将会有多少无辜的老百姓深受其害。150令吉的罚款对于一般普通的人民而言,那是多么沉重的经济负担。执法单位可曾顾及人民的痛苦?如今,警方好比以拼业绩的方式向民众开罚单,根本就已经违背了警方执法和教育群众的本意。警方高层应该关注和监控警员执法时的行为,切莫加深人民对警察的反感,从而失去信赖。
警方知法犯法
警方在肆无忌惮的向民众开罚单的当儿,是否有以身作则,树林好的模范?今天中午当黄培根州议员的特别助理刘会文经过事发地点时,有一辆车牌号码为WNQ6978的警车竟然知法犯法,停泊在黄培根昨早所停的位置。黄培根吁请交通执法组向那辆非法泊车的警车开罚单,因为当时警员是在没有执行任务的情况下把车停泊在该处。警员犯法与人民同罪,才能使人信服。对于,违法泊车的警员,罚款应该由其本身负责。这种做法将有助于减少警员知法犯法的事件。
大马是一个有法纪的民主国家,不是警察国。警察在执法的当儿应该将民众的需求和感受纳入考量。反之不是借用警察权利的便利,使用无理,野蛮的态度作威作福。倘若,这种要不得的执法态度没有得到适当的改善,警方将得不到人民的认同,人民保姆的形象将磨灭。黄培根希望诗巫警区主任和诗巫警方各单位的主任慎重看待他们属下在外的言行举止,这样才会达到警民合作的目标。


行动党砂州宣传秘书兼柏拉旺区州议员黄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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