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11日讯)行动党砂州副主席兼柏拉旺区州议员黄培根指出,砂能源公司在更换电表后向用户追算电费的事件越演越烈,全砂各地的用户在被要求更换电表后纷纷“中招”。那些被指涉嫌偷电的用户必须付还高达数千令吉的电费,一些业者甚至被追讨上万令吉的电费。
他称,砂能源公司使用强硬手段来追讨电费,如果不在限期内付还电费,用户将面对断电的困扰。该公司使用特权的优势,不选择透过法律途径来对付被怀疑偷电的用户。这种做法使用户无法为本身洗脱嫌疑,最终委屈求全来保障不会面对断电的威胁。
如果民众要以法律途径与砂能源公司角力,试问有多少普通老百姓有经济能力和电力公司打官司?即使部分经济较好的用户有能力与电力局对簿公堂,可是胜算的机会却微乎其微。这可以从去年古晋某一家公司与砂能源公司的审判结果中,看出电力公司处于绝对上风。
保护法令未涵盖各领域
高等法庭法官在判词中以3大要点宣判控方败诉:1. 用户与电力局所签署的合约中已经注明,无论电表是在何种情况下出现损坏或何人造成损坏,该电表所属的用户必须负责;2. 砂能源公司有权利追讨6年的电费;3. 砂能源公司可以委派任何人前往用户住处或商业地点更换及检查电表等工作,而且所委派的人士不一定是合格的技术人员。
以上状况已经明确让我们看到砂能源公司垄断市场下给人民带来的威胁。为了可以保障普通百姓的利益,在2010年我国通过了一项“2010年竞争法令”,该项法令是用来保护普通百姓免于被财雄势厚的大集团欺压,以致任人鱼肉。这项法令的出发点是好的,可是为何没有涵盖各领域,特别是垄断市场的通讯和电力供应?
日前一名余姓女用户被砂能源公司追算电费而被切断电源,该名女用户就此事寻求人联党援助。余事主是在本月4日向人联青总团长陈开求助,以代为致函砂能源公司恢复电力供应,以及寻求减少追算的电费。
陈开表示,该事主在接获砂能源公司追讨电费的来函时,曾经向行动党寻求援助,但最终电源还是于本月3日被切断,在求助无门下,只好向人联党求助。
促人联认真为民解困
他表示,在致函砂能源公司之后,当局立即回应,并提出立即缴付30%的追算电费,而剩余70%分6个月摊还的解决方案。“在进行商讨之后,事主同意立即缴付30%电费以恢复电力供应,不过也希望70%的剩余费用,能够等到家里电器用电量计算之后,并给予进一步的折扣才支付。”
行动党希望人联党不要在这事件上大作文章,反之应以实际行动来解决这件事情。在朝的人联党前任主席拿督巴丁宜陈康南曾是砂能源公司董事主席,而其他人联党要也在砂能源公司里担任过要职,对该公司的操作及追讨电费程序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人联党若要协助人民处理类似事件理应得心应手。
可是多年来人联党在这事件上协助过多少位用户解决了类似问题?要求当事人付还被追讨的电费,即使是分期付款,但这算是解决问题吗?如果被怀疑的用户真的涉及偷电,那么付还被追讨的电费是无可厚非。反之那些没有涉及偷电却被误判偷电,还钱不就是要用户承认偷电,这和被逼吃死猫有什么分别?
冀用户配合寻策解决
人联党在处理这类事件上理应有更大作为,如果只是做为砂能源公司要求用户付还电费的说客,那么就没有颜面借用这事件来批评行动党。倘若人联党是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的政党,该党应该与行动党和人民站在同一阵线来解决这项关乎全民的事件。行动党呼吁朝野政党共同来解决这项问题,在国会要求修改“2010年竞争法令”将通讯和电力供应列入这项法令控制里,这有助于开发市场让有能力的发电公司为人民提供电力服务,以摆脱被垄断的困境。
由于这事件牵涉的民众越来越广泛,行动党吁请那些被电力局误判偷电的诗巫用户,将相关资料交给行动党,让该党国州代议士可以深入了解情况来采取适当行动。
该党希望那些涉及的用户可以全力配合,以便可以更有效率的去寻求解决方案,并透过党内的人民代议士把这项关乎全民的事件带进国州议会,以适当途径制止这种变相的讨债行动。任何欲寻求协助的人士可以将资料交到行动党党部或黄培根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