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10, 2013

黄培根:支持反贪措施 禁止家属接政府工程

(本报诗巫9日讯)行动党砂州副主席兼柏拉旺区州议员黄培根表示,行动党支持任何可打击贪污的政策措施。
“我就曾在去年和今年11月的州议会的财政报告总结辩论时,两次向州首长丕显斯里泰益玛目提出,挑战首长发出指示,任何内阁成员(首长、部长)和直属家属不可以获得任何政府工程或招标,不可以获得任何州政府土地。”
他说,这甚至可以包括所有的州议员在内,包括在野党州议员,和直属家属也不可以获得任何政府工程或招标,不可以获得任何州政府土地。
他是于今早接受本报记者针对根据报导,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目前准备修改《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条文,禁止内阁部长和州行政议员直属家属获得工程或招标一事做出询问时如此回应。
他也表示,这是好事,惟,以我国目前的政治局势,就算有这样的禁止,在操作和执行方面难免令人怀疑。
“反贪污委员会并不是政策拟定者,这应该是人民要社会公正,公平,人民要求政府去这样做,去禁止内阁部长和州行政议员直属家属获得工程或招标,而不是反贪污委员会。该委员会只是执行任务。”
他也说,问题是反贪污委员会一路来都没有真正的权力独立操作,和把涉及贪污的人带上法庭。因此,我国的贪污指数越来越糟糕。我国的贪污严重,要达到发展国家的目标很难。
“民联执政槟州,以首长林冠英为首的州行政议员一律公布财产,透明化,让人民来看,这是民联反贪的决心。”
他指出,反观国阵执政的州属,没有这样做,相信他们也没有意愿要这样做。
“我看不到反贪污委员会得到国阵政府真正的支持,因为国阵不打算真正的打击贪污。否则,国阵部长、行政议员也应公布自身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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