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15, 2016

巫青团撒冥纸示威 黄培根斥破坏团结

行动党砂州副主席兼柏拉旺区州议员黄培根认为,巫青团前往行动党总部撒冥纸示威的举动根本就是在散播种族仇恨,为了政治意图,试图毁灭几十年来国家先辈辛苦建立起来的国民团结。
他说,示威活动中采用撒冥纸的做法不仅是不尊重华族的风俗,这样的举动也包含着寓意杀人的恐吓动机。故此,推崇这种极端种族及宗教主义行为的政客应该受到严厉的谴责及对付,以维护国家法律的威严。
他发表文告称,巫青团已经不止一次的在行动党总部前进行挑衅的示威活动,于2014年巫青团曾召集团员包围行动党总部并且扬言要放火烧掉行动党总部。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既然没有任何人士在这场非法示威活动下被提控。由于没有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对付,巫统就好比一个可以凌驾在国家法律之上的政党,任由巫青团为所欲为的进行非法示威活动,挑起种族间的不满情绪,置国民间的团结及和谐与不顾。
巫统部长煽风点火
“针对这种野蛮及暴力的非法示威活动,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居然力挺巫青团,并且还振振有词的表示该示威行动是捍卫马来人和伊斯兰教的尊严。巫统部长纵容巫青团暴行的言论再次赤裸裸的显示出巫统是一个奉行极端种族及宗教主义的政党。为了达到政治目的,把一切的课题或行为都与宗教和种族捆绑在一起,透过煽动种族情绪来实现个别的‘种族团结’。”
黄培根表示,大马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任何人士或政党都应该遵从法律;即使是巫统也不能例外。全国总警长应该针对该场非法示威活动展开执法行动,将涉及的人士提控上法庭,透过法律的制裁来制止类似的非法活动在国内继续盛行,以确保不会扰乱人民的安宁与和谐的生活环境。
然而,现时的大马已经沦为一个人治超越法治的国家,在执行律法的当儿持有双重标准的作业程序。行动党砂州主席张健仁被提控的案例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因参与今年8月29日在宋庆海草场举办的古晋站净选盟4.0大集会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4(2)(C)条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根据联邦宪法48条文,可被判罚款2000令吉,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同时在5年内不能参与选举。
他指出,倘若,一位国州议员因参加一场合法的全民和平集会后受到如此严重的控状,那么巫青团散播种族仇恨的非法示威活动是否更应该受到严厉的对付?纵观国家的现况,当权者嚣张的行为已经到了无视法律存在的地步,国家法律已经沦为当权者用来对付政敌的最佳工具。
他呼吁国人应该为了国家和谐做为团结的核心,共同对抗巫统的霸权和极端种族主义。因为以极端的宗教和种族思维做为治国的基础和理念将把大马多元种族,多元宗教与多元文化的国民团结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并且将把国家的利益和未来推向无底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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