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54柏拉旺区州议员黄培根将于5月11日召开的砂州立法会议援引议会常规第23条文提呈一项动议。
“鉴于,雖然砂拉越州立法议会继承了西敏寺良好传统的议会制度,如今它卻被貶為只是一个行政单位的橡皮印,无法制衡政府持续不断扩大的行政权力。
鉴于,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三权分立的重要原则,因此民主议会体制急需改革以恢复及确保我们国家机构的诚信,独立性,信誉度和专业精神。
鉴于,议会改革是立法议会的特权,並不需要由行政和內閣的批准。
因此,动议州立法议会通過以下的议决:
成立由议长為首的特别委员会,其中的成员必须包括反对党议员,负责改革州议会包括以下的议会改革:
1.)废除限制议员们自由发挥和违反议会民主的限制性议会常规,並確保议长能更不
偏不倚和更公平和公正的對待所有议员。
2.)公账委员以在野党议员担任主席一职。
3.)所有的议员题问,无论是口头或书面答复,都应该被尽快给予快的回复。
4.)以议员办公室拨款取代現有的政府的选区发展金制度,包括給予议员办公室聘请
研究人员和职员來提高议员办公室的工作效率和对选区的服务素质。
5.)现场电视直播州立法议会的辩论,以确保人民知道他们的代议士的表现和监督议
员们在议会里的表現。
6.)增加会议次数至每年3次,同时也增加每届会议的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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